投诉流程

说明:

1.956111为我行统一对外客户服务电话,是集中受理客户投诉的主要渠道,7x24小时接听。

2.63969902总行的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30,13:30-17:00)受理投诉。

3.投诉前您可先了解投诉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充分了解投诉产品或服务有关协议、章程等书面文件的约定或规定,以减少不必要的误解,耐心听取我行工作人员的解释。

4.投诉须由本人或您的有权代理人提出,需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需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包括投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纠纷所涉分支机构、事件过程等)和理由;需有明确的投诉请求或要求。

5.我行收到投诉后会在15日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