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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购买外汇
    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自开办业务以来,充分发挥了地方性银行的特点,通过与中国银行以及外资银行进行合作,积累了一定的因私批售汇业务经验。
因私购汇业务范围

  境内居民因私出境旅游(含港澳游)、探亲会亲、自费留学、其它出境学习、商务考察、出境定居、朝觐、境外就医、境外培训、被聘工作、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境外邮购、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国际交流、外派劳务等项下均可到我行办理用人民币购买外汇(以下简称购汇)业务。

因私购汇业务办理方法
  居民个人购汇须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相关政策。购汇按照当日中国银行公布外币兑换汇率办理。居民个人办理购汇时,要填写“中国银行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购汇单”,并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特殊指明复印件除外)及复印件向银行或外汇局申请。
重要说明
  1、居民购汇后,可将所购外汇汇出境外、可持汇票、旅行支票、信用卡等携带出境,也可提取外币现钞(或存入本人外币现钞账户),但提取外币现钞(或存入本人外币现钞账户)的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
   2、办理因私购汇业务后不能直接办理外币现汇转存款业务。
   3、居民持多次往返签证(或签注)要求购汇的,可以根据其实际出境次数多次购汇,但两次购汇时间的间隔不得少于30天。
   4、售汇后外汇汇往国或地区原则上应与其出境前往国或地区一致。如不一致,要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居民个人办理因私购汇时,除携带本次购汇的证明材料外,还应向银行提交上次购汇的证明材料供银行核销。按照外汇局规定,只有核销了上次购汇记录,居民方可办理本次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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