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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金贷款 |
|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客户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周年之内。也是目前我行发放贷款的主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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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品种 |
1、按客户行业不同可以分为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商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2、按贷款期限不同可以划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年或一年以下)、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3、按贷款方式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保证、抵押、质押)贷款。 |
| 功能特点 |
1、借款人可在我行的开户行申请、然后由我行逐级审批;
2、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周转性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需要。 |
| 适用范围 |
1、贷款对象是在吴江市正式注册成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2、借款人必须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须落实担保条件;
3、借款人应按我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其复印件;
4、本贷款只能用于生产经营周转性或临时性的资金需要,不得挪作他用;
5、贷款利率由我行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各档期限的标准利率执行,并按人民银行规定上浮,具体利率标准请参阅我行《贷款利率表》。 |
| 贷款条件 |
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地在吴江市的且年检合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代码证》,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2、企业已办理《贷款卡》,并在有效期内,年检合格;
3、申请用途正当、合法;
4、经营正常、具有还本付息能力;
5、担保条件落实;
6、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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